服务包含
提供成都市外国人来华签证咨询+签证方案评估+材料清单/样本提供+材料审核+申请表代填(手填/在线)+材料整理排序+协助就业单位办理涉外资质+工作许可申请+出入境居留许申请+文件翻译服务
受理地区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双流县 温江县 郫县 新都县 大邑县 蒲江县 新津县
成都市外国人来华政策
成都地区申请限制:外国高端人才(A 类)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 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其他外国人员(C 类)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数量限制可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查询。
成都市外国人工作签证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都市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分类
A类 外籍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B类 外籍专业人才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C类 其他外籍人员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