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包含
提供重庆市外国人来华签证咨询+签证方案评估+材料清单/样本提供+材料审核+申请表代填(手填/在线)+材料整理排序+协助就业单位办理涉外资质+工作许可申请+出入境居留许申请+文件翻译服务
受理地区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12个县(自治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重庆市外国人来华政策
分类管理:
分类办理事项
(一)分类制定政策。本市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来华工作许可政策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制定,外国专业人才(B类)和其他外国人员(C类)来华工作许可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科技局制定。
(二)分类办理许可。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使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其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来华工作许可由市科技局办理,其他外国人员(C类)的来华工作许可由市人力社保局办理。
(三)分类管理服务。在渝工作期间,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管理服务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外国专业人才(B类)和其他外国人员(C类)的管理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重庆市外国人工作签证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庆市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分类
A类 外籍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B类 外籍专业人才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C类 其他外籍人员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