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包含
提供南京市外国人来华签证咨询+签证方案评估+材料清单/样本提供+材料审核+申请表代填(手填/在线)+材料整理排序+协助就业单位办理涉外资质+工作许可申请+出入境居留许申请+文件翻译服务
受理地区
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
南京市外国人来华政策
按照国家“互联网 + 政务服务”建设要求,建设科技部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一地注册、各地互认”和“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日前已被集成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所有企业需要通过最新的服务入口登录后,方可进入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系统,单位原账户需再次在新的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后,方可成功登录。
南京市外国人工作签证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南京市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分类
A类 外籍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B类 外籍专业人才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C类 其他外籍人员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