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包含
提供烟台市外国人来华签证咨询+签证方案评估+材料清单/样本提供+材料审核+申请表代填(手填/在线)+材料整理排序+协助就业单位办理涉外资质+工作许可申请+出入境居留许申请+文件翻译服务
受理地区
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蓬莱区、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
烟台市外国人来华政策
允许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来山东创新创业
允许在中国境内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平均成绩百分制不低于80分、等级制不低于B+/B)或在高水平大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籍毕业生,毕业一年内来山东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工作或自主创业。
放宽工作及居留许可期限
1.外国高端人才根据其合同可办理最长期限5年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其中,以“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倍的外籍人才”申请工作许可,暂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按照外国高端人才准入,首次许可期限不超过1年,延期时核验纳税证明,符合条件的予以延期,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其工作许可并纳入诚信管理。
2.外国专业人才办理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首次许可期限不超过2年,延期时根据合同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期限;超过60岁的,办理许可及延期给予不超过1年。其中,以“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申请工作许可,暂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按照外国专业人才准入,首次许可期限不超过1年,延期时核验纳税证明,符合条件的予以延期,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其工作许可并纳入诚信管理。
3.其他外国人员在办理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时,首次许可期限不超过1年,延期时根据合同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期限。
实施鼓励性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计点积分条件准入时可享受外国人来山东工作鼓励性加分10分:
(一)在山东省创办企业的外籍出资人(实际出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外国人,以及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成员(前3名);
(三)省级财政困难县、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辖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聘请的外国人;
(四)企业急需紧缺,在国内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不到的技能型人才;
(五)经省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才有关部门认定的紧缺特殊人才;
(六)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聘请的从事科研工作的外国人。
烟台市外国人工作签证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烟台市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分类
A类 外籍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B类 外籍专业人才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C类 其他外籍人员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